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如何开业主大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民典法如何成立业委会?
根据2021年民法典分析,成立业主委员会需注意如下步骤:
1、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工作量很大)
2、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3、提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初步候选人(自荐或者业主推荐);
4、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5、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6、草拟管理规约;
7、草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8、草拟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9、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由业主代表申请,向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报备成立筹备组。业主认为需要成立业主大会时,需要向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申请并非申请政府批准成立业主大会,而是申请政府出面指导。对于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上述政府部门会在收到书面申请60日内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业主大会开过业委会成立筹备组解散。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5-11人单数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021年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业主委员会。
业委会第二次业主大会召开流程?
首先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总结前段期间工作情况。提出召开业主大会的议题,形成业主委员会的决议,5日之内在小区公告栏公布,并提前十五天公布召开第二次业主大会的召开日期,明确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包括邀请人员)。会议内容等事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