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有他物权登记的房产证如何注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查封后能否注销房屋登记?
不能。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八条“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正常情况下,房屋不会灭失。而放弃所有权必须放弃的是完整的所有权。什么是完整的所有权呢,就是不能够侵犯到别人的利益的所有权。如果此产权上存在抵押权,不可放弃所有权,同样,房屋被法院查封类似于存在一个抵押权,所以所有权人不能放弃所有权。即房管部门不能注销该房产证。
不能。查封后的房产处于相对静止状态,未经查封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改变现状。房屋登记部门具有协助执行的义务,不会做注销登记。另外房屋登记是不动产物权登记,除非出现物权灭失的情况,才能注销。
不能。房产被查封以后,房屋所有权人就无法对房产进行处置了,包括注销房屋登记。
人民法院查封房产的同时,还会通知房产登记机关协助执行,房产登记机关得到法院的通知以后,就会停止办理房产的过户交易,变更登记,注销等手续。
不能。行政机关不能对法院查封的不动产迳直予以注销登记。部门规章《土地登记办法》中规定,对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在查封、预查封期间,不得办理土地权利的变更登记或者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登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有他物权登记的房产证如何注销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